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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塔莎是一個生活在澳洲昆士蘭省洛坎普頓市的小女孩。

在感情上,她很早熟,14歲那年,她與當地22歲的男青年布雷克一見鍾情。

小小的心靈裡,從此就刻上了這個男孩的名字。

娜塔莎希望每時每刻都能和布雷克在一起,她很驕傲地告訴父母親,她找到了今生的伴侶。

可是她還沒有成年,從這樣稚嫩的臉龐上說出的海誓山盟,父母們自然當做玩笑。

在某天晚上,娜塔莎慎重其事地整理了自己的衣服離開了家,她要和布雷克一起私奔,她要和他永遠在一起。

但是沒過多久,娜塔莎的父母們和當地警察就把這對在火車站候車的小情侶逮了回去。

父母們覺得娜塔莎在胡鬧,只是威嚇女兒如果再搞離家出走的把戲,他們就會控告布雷克“拐騙未成年少女罪”。

娜塔莎不甘心,她開始醞釀一次謹慎的出走計劃,一定要天衣無縫。

她給自己在眾人面前留下了最後的目擊證人,找了個藉口,娜塔莎與當地一名叫弗拉瑟的51歲男子發生了很激烈的爭吵,然後當天晚上,她沒有收拾任何細軟,卻就此失蹤。

當地警方、她的父母和鄰居們花了數月時間搜遍附近的每一座山、叢林和河流,但卻沒有發現任何娜塔莎的蛛絲馬跡。

娜塔莎當然不是人們所想的遇上了不幸,她只是跟著她的情郎逃到了洛坎普頓市附近的耶普恩鎮,在那個海濱小鎮租了一間房子。

3年後,他們又重新搬回了洛坎普頓市。

不管是在耶普恩鎮還是在洛坎普頓市,娜塔莎幾乎從不在屋外公開露面。

在白天,她總是躲在家中,除了做飯、縫紉,就是看電視或上網,布雷克則靠當送牛奶養活自己和娜塔莎。

每當布雷克的家人或朋友來訪時,娜塔莎就會躲進衣櫥中,她經常在衣櫥中一躲就是六七個小時。

多年來,沒人知道布雷克家中養了一個女人。

每當聽到什麼動靜而不得不隱身在衣櫥內時,娜塔莎心裡不免總會閃過委屈之感,悲涼之意,但是為了這份愛,即使需要一動不動在衣櫥內當冰涼的木頭人數個鐘頭,她也甘之若飴。

在3年後的某一天,電視裡播出了一段新聞:一名叫弗拉瑟的男子被當地法庭指控謀殺了娜塔莎,因為他是當時有目擊者可以證明的與娜塔莎接觸的最後一個人,還發生了激烈爭吵。

娜塔莎的父母悲痛地為女兒舉行了一個沒有屍體的葬禮。

但其實此時此刻的娜塔莎,正身處在離她父母家不到2公里的前男友家中,坐在沙發上,嘴中的麵包啃了一半,愣住了。

她的內心很矛盾,一個無辜的人就要因為她的緣故被無端連累進監獄了,但是,她應不應該現身去幫他洗脫罪名呢?如果她這麼做了,她的父母一定會把她帶回家關起來,永遠不讓她見布雷克,甚至真的會控告布雷克拐帶了未成年少女。

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

最終,娜塔莎為了自己的愛情,選擇了逃避,又繼續緘默地過了2年。

在整整5年時間中,除了布雷克外,娜塔莎從來沒有和第二個人說過話。只有在午夜時分,她才敢偶爾出一次門,到附近的海灘上呼吸一下新鮮空氣。

這是她小時候經常來玩的地方,可現在她只敢在午夜時分像幽靈一樣來散散步。

直到有一天,當地警方收到一封匿名信後對布雷克的住處展開了搜查,結果在一個黑暗的衣櫥內發現了由於常年不見陽光而面色蒼白、渾身發抖的娜塔莎。

娜塔莎“死而復生”的消息轟動了整個澳洲,也讓許多當地居民大感憤怒,他們認為娜塔莎耍了他們。

她的男友布雷克因為向警方作“偽證”被判入獄一年,而那名被指控犯有謀殺罪的弗拉瑟在法庭上當眾流下了冤屈昭雪的眼淚。

不過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父母們根本管不住娜塔莎,她每天都會去監獄裡探望布雷克,猶如久別的戀人般互訴衷腸。

她就是如此執著地守著這個男人。

等布雷克出獄後,娜塔莎竟又再次離家私奔,和布雷克生活到了一起,並為他生下了一個兒子。

內容來源 / http://goo.gl/0RUQd & http://goo.gl/dCmNv


娜塔莎的這三次私奔,著實讓所有人瞠目結舌。

她可以為了愛一個人而甘心不見天日地過了5年,可以為了與一個人廝守而甘心藏身於衣櫥內做一個“隱形人”。

這一份強大的愛念讓人驚嘆。

瘋狂的愛情一定有瘋狂的理由,只是常人不太理解,就如梁山伯和祝英台,又像羅密歐與朱麗葉。

我讚美這樣的愛。

雖然2011年的情人節已過,但只要有情,兩人在一起,天天都是情人節。

朋友們,你們是如何看待娜塔莎的愛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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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龜山東吉太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