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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是感情中最難應付的,主動分手的人,都會絞盡腦汁想出對方可以接受的理由。

分手最真實也最殘酷的兩個理由,第一個是:我不能夠愛你了;第二個是,我愛上別人了。但是,在沒有 被抓包的狀況下,會直接說出這兩個理由的人,如「鳳毛麟角」。

錢不夠所以不配

這些直接又生硬的理由,不但會傷人,而且可能因此激怒瘋狂的情人,禍延己身。所以,我們不得不靠藉 口,希望能夠藉以安撫情人,也可以減少自己的愧疚和罪惡。

「你很好,我配不上你,」這是最佳藉口,可是未必有什麼說服力。大鵬的女友用的是這樣的理由,她說 大鵬是博士候選人,而自己只有高職畢業,沒有辦法在知識上與大鵬匹配,任由大鵬怎樣強調他不在意,她還是滿懷「自卑感」,不再接他的 電話。

本來大鵬也還蠻相信的,直到他某天戀舊的走到了女友家巷口,看見女友從一輛黑色BMW車上下來──下 車之前,車子還在巷口逗留了很久,女友打開車門,還給車內的男人一個飛吻。天真的他才明白,不是因為他的學歷太高,而是他的錢不夠, 她對他的愛已經不足了。

「對不起,我媽反對我和妳交往。」也是一個常用理由。事實上是,如果他愛妳,家長的反對,他都會認 為可以克服,如果他的愛淡了,家長的阻止就會變得越來越重要。

比如,玉瑄一直懷恨著男友的母親。當初男友用此理由和她分手,在三個月內就火速的結了婚,娶了一個 「媽媽喜歡的對象」,過了幾年,某次在街上遇到伯母,伯母親熱的牽著她的手,叨念著:「唉,我們家兒子沒福氣,沒辦法娶到妳。」玉瑄 才發現,當時的分手理由根本是假的,真正原因是:男友在夜店認識了一個辣妹,一夜情之後,辣妹有了身孕,不得不娶她入門。男友的媽媽 對於這樁婚事,徹底沒有贊成過。

情海還想撈一筆

「我想要好好在工作上努力,這一段時間我們不要再連絡了。」也是很多人(多數是男人)會信手拈來的 好藉口,大丈夫志在四方,匈奴未滅,何以為家?其實只是妳逼得太急,而他不想娶妳,或他還不確定妳是一個好對象,在愛情的汪洋大海裡 ,他想好好再撈一撈,看還有沒有肥美鮮嫩的大魚!

文章來源 / http://goo.gl/5PMd & http://goo.gl/Jf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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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龜山東吉太郎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